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法治政府建设新台阶
法治广东举措“粤味”十足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新台阶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成就斐然
2011年,省政府颁布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检查及依法行政满意度公众测评活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目标的基本实现。
2013年,省政府先后颁布实施《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法治政府建设步入精细化时代。
《指标体系》共设8项一级指标,40项二级指标,108项三级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和量化。通过量化考核各级政府建设,是全世界公共管理改革一个重要的趋势。用量化指标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行为。
《考评办法》与《法治政府指标考核体系(试行)》配套,主要有八项考评指标: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矛 盾防范和化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依法行政保障情况。依法行政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被考评对象自 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察等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12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截至2014年一季度,省级不仅分五批共调整行政审批500 多项,而且98%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为巩固改革成果,广东出台《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此外,在行政审批改革中,广东省还创新审批方式,在“一站式”服务、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等审批流程优化方面也成效显著。
2014年,开展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公布了省直46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还编制了省、市、县三级部门的通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开展依 法行政考评,2013年度全省61个被考评单位综合平均得分为82.22分。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有效改变对违法行为罚不罚、罚多少由执法人 员说了算的状况。
法治政府建设如何再上新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制定和公布省级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权责清单。
行政机关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得以权力下放、职能转移为由推卸监管责任。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制度化。优化不同层级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依法完善部门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市 县政府执行职责。编制和公布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的协调制约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实施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大对企业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社会事业准入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力度,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落实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和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禁止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裁量准则。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细则,实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1.公众参与、2.专家论证、3.风险评估、4.合法性审查、5.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全面设立法律顾问室,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记录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等监督制度。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禁止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严禁将罚没、收费收入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制定执法标准化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 理,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定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七)加快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政务信息查询便利化。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监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八)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各级行政首长必须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规划部署和组织保障。
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作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综合研究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监督办法。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本课小结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广东建设的关键点,也是重点和难点,我们要在提升各级执法人员的素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等各个方面。推动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