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环境保护专业科目

生态环境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一)环境管理。包括: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环境管理基础理论及应用、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环境应急事故处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环保标准及清洁生产理论、生态环境大数据理论及应用等。
(二)环境工程。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海洋污染防治与修复、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核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
(三)环境监测。包括:大气环境监测技术、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水环境监测技术、海洋环境监测技术、土壤样品制备及监测技术、生态和农村环境监测技术、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噪声管理与监测技术、应急与污染源监测技术、固体废物监测及鉴别技术、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危险废物鉴别技术、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