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树立法治思维 建设法治政府
树立法治思维 建设法治政府
一.法治思维概述
二.新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上)
三.新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
四.法治思维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正确运用
五.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第一节 法治思维概述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二)法治思维提出的背景
我国最早提到法治思维是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012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到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许多重要场合多次提到"法治思维"的概念。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到"法治思维"这一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 工作。"
2013年2月23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2013年10月,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批示中,习近平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2014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提到"法治思维"的问题。他明确要求,"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 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 挥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 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所谓法治思维是指以合法性为出发点,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法律逻辑和法律价值观思考问题的思维模式。
法治方式是依据法治思维,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从而形成结论、作出决定、加以执行的方法。
1.法治思维不同于人治思维
2.法治思维不同于革命思维
3.法治思维不同于政策思维
1.法治思维不同于人治思维
人治思维就是贤人思维,就是把公共事务管理的良善与否寄托于个别贤人,遇贤则良,遇不贤则废,结果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摆脱不了历史"周期 律"的控制,不可能有持续的良善之治。人治思维,也是拍脑袋思维,就是做决策不受规则约束。法治思维就是规则思维,就是以良好的规则来保证负有公共事务管 理职责的人都必须尽职尽责。
规则的制定必须是民主的,现代法治区别于我国古代法家所讲的"法治"的本质区别。
法治思维实质就是民主思维,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维。
2.法治思维不同于革命思维
革命思维就是不受规则约束思维,就是"造反有理"思维。当旧的法律制度不代表绝大多数人利益的时候,以革命的方式摧毁旧的法律制度,是完全必要的、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革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对于绝大多数人当家作主的新政权和新的法律制度,如果继续以革命思维来对待新的法律制度,则无疑是自己否定自己,是愚蠢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 文化大革命"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而是正如邓小平所深刻指出的"全面内乱"。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是自我完善,不是推倒重来,必须依法有序地向前推进。所 以,法治思维也就是改革思维,发展思维,循序渐进思维。
3.法治思维不同于政策思维思维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只能依靠政策来指导革命。新中国建立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没能较快地建立起比较健全的新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当长时间内, 仍然只能主要依靠政策来指导社会主义建设和治理国家,我们党只能主要依靠政策来执政。1997年"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 本方略的重大转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条件实现从主要依靠政策向主要依靠法律的转变,我们党也从主要依靠政策执政向主要依靠法律执政 转变。所以,法治思维就是依法执政思维,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
总之,法治思维是不同于人治思维、革命思维、政策思维的一种治理国家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在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法治思维的涵义,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二)法治思维提出的背景
1."治国者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1)法治思维不可萎缩,人治思维不可回潮!
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 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 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它们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刘少奇插话 说:"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的参考。"(注:李锐:《大跃进亲历记》下卷)可见,1958年以后,法律虚无主义盛行,人治 思想占了上风。
如果我们不向历史学习,我们就将被迫重演历史! ——托夫勒
人类经历的每一场灾难,都可被理解为人类为了进步所必需付出的代价! ——康德
(2)"权力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反差
(3)从军事思维走向法治思维
我们国家虽然早已从战争年代过渡到和平年代,我们党也已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但是,我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还没有与时俱进,特别是一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淡薄,还习惯于战争年代的思维模式:
"目标论"
"战役论"
"集中论"
"神速论"
"特事论"
"结果论"
2.治国理政由传统走向现代
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支配力?
"观近古帝王,有传位十代者,有一代两代者,亦有身得身失者。朕所以常怀忧惧……然不能自知。卿可为朕言之,当以为楷则。"徵对曰:"……伏愿陛下常能自制,以保克终之美,则万代永赖。"
中国共产党及其每代领导集体一直在思考、探索这一重大命题:如何创造一个能够跳出历史周期率支配的政体,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图:1945年7月,毛泽东等到机场迎接来延安访问的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黄炎培等一行六人。右起:毛泽东、黄炎培、褚辅成、章伯钧、冷遹、傅斯年、左舜生、朱德、周恩来、王若飞。
第一代领导集体提出的解决办法:"民主"。
黄炎培:"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屈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
毛泽东:"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的解决办法:"民主+法制"。
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
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
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的解决办法: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
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1999年写入宪法,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飞跃。
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的解决办法:"全面法治"。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考察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决定》
课程小结
准确理解法治思维的涵义,积极思考和探索法治思维的提出背景,对于新时期法治政府的建设而言,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治思维不只是法律知识的积累,也不只是价值取向的问题,它更是要在执政实践中体现为一种操作的可能性、技艺性和现实性。"因此,法治思维不仅要成为权力享有者和行使者思维方式,而且还要求其通过日常化的实践来彰显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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