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肇干学〔2015〕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省驻肇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97号)文件精神,受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由市干部学校具体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和部分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类别、时间及收费
(一)公需科目
依据省厅公需科目学习指南要求,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创新理论与实践”、“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2个专题,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预防腐败、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体系等,统一使用《创新理论与实践》和《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南方日报出版社编)作为公需科目培训教材。总体培训时间为3天,其中组织集中辅导1天,单位组织讨论学习、辅导培训和考试2天。市直第一期培训班定于4月19日举办。
培训班按照《关于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肇人社函〔2012〕121号)的标准,收取培训费119元/人(含教材及资料费)。
(二)专业科目
结合各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开设专业科目培训,提供有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选学。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培训费 | 培训形式 | 培训地点 | 上课时间 |
1 | 电子商务的全球化 |
合计 42课时 |
168元 | 集中培训3天,其余时间自学 | 干部学校 | 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待定,以电话或短信息通知为准。 |
管理沟通与谈判艺术 | ||||||
绩效管理 | ||||||
2 | 电子商务的全球化 | 18课时 | 72元 | 集中培训1天,其余自学。 |
(一)公需科目的全员培训,各单位原则上每期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统筹安排参训;专业科目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选择。
(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各期培训班从4月1日起接受报名。
市直公需科目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肇庆市干部学校网站(http://www.zqgbxx.com)注册报名,完成报名后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持报名表到我校交费确认。视报名情况增加后续班次,各单位、个人按需报名。各班次开班信息将会在肇庆市干部学校网站更新公布。
各县(市、区)公需科目培训事项由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费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代收后汇入我校财政专户。请于4月15日前制订培训计划和教材征订表(附件2)报我校以便统筹安排。各期培训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附件1)到我校,并报电子版。
(三)缴费
交费地点:肇庆市干部学校(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
交费方式:(1)在“报名管理”处刷卡(银联卡)缴费;(2)在“报名管理”处开具缴款通知书后到银行缴费或转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丽清、梁友燕,电话:2208973、2208505、2206299,传真:2208658,电子邮箱:ganbuxuexiao@126.com。
附件:1.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
2.肇庆市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教材征订表
肇庆市干部学校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