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关于举办2015年第3期初级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07-03 14:38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惠州市关于举办2015年第3期初级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加强和规范初级安全主任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
  
关于举办2015年第3期初级安全主任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了加强和规范初级安全主任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定于6月份举办2015年第3期初级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取得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书,并且每年都正常参加继续教育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新实施、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文化建设。
(三)近期安全生产案例讨论解析。
三、报名、缴费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开班之日止。
(二)报名地址和方式:登陆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报名或到惠州市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办证大厅(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一楼),联系电话:0752-2220782。  
网上报名和下载文件指引:登陆“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sbs.huizhou.gov.cn/portal/)→点击“部门服务”→点击“惠州市安监局”→点击“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认定(换证)”→点击“在线申办”→点击“关于举办2015年第3期初级安全主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三)缴费地址和方式:到惠州市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办证大厅开具缴费通知书,凭缴费通知书在现场刷银行卡或到银行缴费。
四、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一)培训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二)培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原市高级技工学校行政楼一楼),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2187966。
    (三)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共380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学员请在开班前到惠州市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办证大厅缴费、领取教材资料和提交资料,因培训班学位有限,在学位满后缴费的学员将安排到下一期培训班参加学习。
(二)学员应向工作人员出示或提交如下资料:近期彩色红底免冠1寸相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员在上课期间将如实填写好的《广东省安全主任继续教育登记表》交给班务工作人员。
(三)学员须带《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原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并在交卷时将《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证书》原证件交给监考人员。
六、考核与签注
学员培训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学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试,经考试合格者,惠州市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在安全主任资格证书上签注继续教育相关事项;有效期满的证书,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新证。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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