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06-27 11:49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关于举办2015年度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深人社发函〔2013〕833号文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并 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续聘
  

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文件

深国培字〔2015〕 04 号

关于举办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我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深圳市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深人社发[2011]90号),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唯一中标单位,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与服务工作。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深人社发函〔2013〕833号文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并 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为满足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需求,我 中心将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行政类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雇员,各行业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今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地点

为方便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我中心提供面授与远程教育学习两种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1、网络远程教育,随报随学,不受时间、地点限制。

2、面授学习,报名额满在我中心开课,人员集中单位可单独开班并可根据需要定制课程,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三、培训内容

1、年度公需科目一般3天或18学时

2、年度专业科目一般7天或42学时

3、年度选修科目一般2天或12学时

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四、考试、考核及发证

按照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结束,通过考试后,由施教机构统一将参训人员的资料录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通过 系统上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审核合格者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可凭编号在广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核实,作为职称晋升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条件依据。

 五、培训报名和缴费

1、请参训学员填写好报名表将报名表和培训费一并交到我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912室)。

2、通过邮箱报名:gpjxjy@163.com(以下附报名表)

3、如通过银行汇款,汇入单位为: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帐号:4000027909200141817,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国财支行,备注 填:XX继续教育培训费。汇款后请将报名表和汇款回执发送邮箱(电子版)或传真至我中心,传真:22669162;请在报名表上备注发票抬头、收件人、电 话和地址,发票顺丰到付。

六、培训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依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学习服务热线

朱老师  83210779   胡老师 83210778   邓老师 83233502

学习网址: http://www.szjxjy.com.cn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附件:报名表

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网授√/面授  )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公需课

选修课

专业课

专业类别

费用
合计

备注

社科类

工程类

1

 

 

 

 

 

 

 

发票抬头 

2 

 

 

 

 

 

 

 

 

 

 

 

 

3 

 

 

 

 

 

 

 

 

 

 

 

 

请在需要的项目上打“√”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备 注:

1.请填上准确的手机号码,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以手机短信通知联系人和参训人。

2.报名传真电话:22669162;电子报名表和汇款回执发送邮箱:gpjxjy@163.com。 

3.此表格可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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