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四会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3 20:29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关于开展2015年四会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七条“统计人员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统计从业
  

关于开展2015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统发〔2015〕5号



各镇(街道)统计站、市直有关单位统计机构: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七条“统计人员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肇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肇统字〔2015〕10号)要求,今年我市继续组织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内容
㈠统计调查单位在岗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重点是2013年前获得统计从业资格且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其他需要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也可以参加。继续教育内容为《统计术语与热点问题解读》。
㈡统计系统工作人员,重点是2013年至现在已经完成调查分析师(初级)课程学习的市统计局以及镇(街道)统计站的统计人员。今年的培训内容为《调查报告写作》和《调查报告写作学习指导》。
、培训形式与结业考试
培训形式以面授与自学方式进行,每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课时。
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10月份。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四会市卡域职业培训学校另行通知。
统计调查分析师培训、考试及费用等事宜,由肇庆市统计局负责。
、费用
收费标准由四会市卡域职业培训学校自行向物价部门申请核定,市统计局不再另行收费。
、报名办法
1、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需提交:《统计继续教育报名表(2015年)》一份(见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2、报考调查分析师的需提交《调查分析师证书报名表(2015年)》一份(见附件2)。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报名地址:四会市沙尾一路十四巷(沙尾旧桥),四会市卡域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肖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3383207  3330008  3318772
附件:
1、统计继续教育报名表          
2、调查分析师证书报名表
 
 
 
 
 
                              四会市统计局
2015年6月5日
文章标签: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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