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设行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件》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每年接受累计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目应不少于42学时。继续教育 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内容,是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为方便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学时,我局培训中心拟于4月起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选题以消防、建筑设计、规划、施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为重点,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和具有长期工作实践经验的专家,以讲座的形式授课。授课内容侧重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涵盖建设行业多个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学时:本次培训为专业科目,计42学时。
(二)班次安排:为不影响广大学员的正常工作,本次培训尽量安排星期六、星期天上课。按学员报名先后,每250人编一个班,依次定于4、5、6三个月滚动式开班。所有报名者均须填写Excel格式报名表发至1007009392@qq.com邮箱。
四、收费
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等)。
五、学时申报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jxjy/,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行注册申报学时及成绩。
六、报名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市工程监督站大楼四楼培训中心403(市食品监督局后面100米)。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及传真:2167760 。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