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100分,非珠江三角洲地区90分,报考医学类职位的85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 所报职位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为资格审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体能测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所 报职位录用人数3倍以后6倍以内的考生,可自愿参加,作为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时间
考生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为4月19日至21日,按职位代码顺序分段进行。不按时报到的,不得进场。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报到时间 |
对象 |
职位代码 |
4月19日上午 |
7:30—8:00 |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
5990001001—5990001042 |
9:30 |
递补人员 |
||
4月19日下午 |
14:30—15:00 |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
5990001043—5990001067 |
16:30 |
递补人员 |
||
4月20日上午 |
7:30—8:00 |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
5990001068—5990001113 |
9:30 |
递补人员 |
||
4月20日下午 |
14:30—15:00 |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
5990001114—5990001147 |
16:30 |
递补人员 |
||
4月21日上午 |
7:30—8:00 |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 |
5990001148—5990001186 |
9:30 |
递补人员 |
三、地点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腾路245号,公交线路图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核应备材料
资格审核时,考生应亲自前往,并带齐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五、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