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区别的详细解释

时间:2014-08-29 10:23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关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区别的详细解释
  首先,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原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都可以转为参公事业编。具有干部的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 
工人即工勤身份不可以。 
第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跟公务员和参公社团(用行政编,跟参公事业有本质区别,后面会说)和其他参公事业,具有一样的工资,福利,晋升。 
 
第三,但有一个特例,就是是否可以以普通科员身份调入机关,直接从参公事业科员转为行政单位行政编科员。 
在江西省是通过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人员可以平调进机关转为行政编科员。而事业单位过渡转为参公事业的,必须要调任,即45岁以下,副处以上(含副处),县镇是40岁以下 副科以上。
这是原则规定,当然突破原则的也有。很少。这就是在江西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去的参公事业和事业单位过渡到参公事业单位的唯一一个区别。
 
 
第四,关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可不可以以平调成行政编,国家层面没有出台统一明确的规定。 
现在全国普遍存在的三类情况来说明: 
 
1、以浙江,广东省为代表的几个省,就是不管你是通过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还是事业单位过渡到的参公事业单位,跟行政单位的行政编在实质内容上没有区别,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和过的参公事业都可以参加遴选行政单位,都可以平调到行政单位。而不是要调任。 
 
2、 以江苏,河南,安徽,山东省等为代表的几个省, 就是不管你是通过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还是事业单位过渡的参公事业单位。一刀切,参公事业单位不允许以普通科员调到行政单位。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和过渡的 参公事业没任何区别。反正就是不是副处,副科以上,一辈子只能呆在参公事业单位。但是又有个特例,就是对参公社团,如共青团,残联,工会等8大用行政编的 社会团体,完全按行政单位来管理,又一样。参公社团用行政编和参公事业用事业编在这个几省份有本质区别。 
 
3、以江西省,福建省等为例,通过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单位,可以以科员平调进行政单位。可以参加遴选报行政单位。但是事业单位过渡到参公事业单位的,只能以科员平调进参公事业,遴选只能报参公事业单位。报用行政编制的参公社团都不行。 

其中福建规定细则详细。就是
通过地级市以上人事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进事业单位的在该事业单位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具有参公人员身份的,可以以普通科员转到行政单位。如王 某2012年考了福建泉州市人社局组织的全市事业单位招考,考进了,泉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而这个所在14年批为参公事业单位了,王某同时具有了参公事业 身份,那么他可以在具有参公事业后,以普通科员身份调入泉州市农业局等任何行政局。跟通过省考进来的参公事业单位。完全一样。 
而如果是通过县里组织进事业单位,后参公具有参公身份的,只能以普通科员调参公事业。 
 
4、中央机关遴选,不管你是杂进来的参公事业,都可以报行政单位。 
第五,丛身份上来说,参公是不是公务员。严格意义上不是。只是按照公务员的方式管理。 
第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以后如何办,如何管理。不明确,等国家层面明确。
第七。参公事业单位纳入不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答案是一定纳入。参公事业单位中99%没有法律法规直接授权,当老干部活动中心都可以参公管理事业的时候,国家开始有点不认的意思。99%的参公事业单位从新纳入事业单位分类,基本都会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第八,未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究竟杂样。按《公务员法》还是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真的不知道。 
 
《公 务员法》中是说,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参公, 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只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参公事业单位,全国都这6,7个,动物卫生监督所,道路运输,公路局,无线电管理等6、7个。而正是这些具有法 律授权的事业单位,国家定为了行政类事业单位,以后的方向是转为行政单位或纳入行政单位内设机构。而99%的参公事业单位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如劳动执法, 水利执法,环境执法,安全生产执法等等全部是委托执法,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就是水利局,环保局,安全生产局,这个才是行政主体。这些国家全部把他纳入 了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九、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来究竟如何,没人给你明确的回复,因为国家政策没有明确。 
第十、如果能上行政编还是行政编。因为参公事业毕竟存在不确定性。 
第十一、全国行政编公务员708万人左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这708万人员中,加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全国大概是900万左右。但一般正规的就是经常说700万行政编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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